...................................................................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商浦东新区分局;浦东新区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祝桥镇:
为了更好地发挥浦东在改革开放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和在推进“四个率先”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聚焦“四个中心”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发展、聚焦“4+3”重点区域、聚焦政府自身改革、聚焦改善二次创业的综合环境,按照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企业市场准入改革,发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突破口作用,争创国家改革示范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新设企业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工作。完善新设企业并联审批工作,优化工商、税务、质监联动登记流程。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的前置审批事项范围。探索将审批权限在区级审批部门的前置审批事项纳入告知承诺范围或调整为企业注册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推动市场准入管理从注重前置审批向注重事后监管转变。
2.在部分行业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更加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接轨的统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办法,探索商事主体登记新模式。在浦东新区先行研究并试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的方式。在浦东新区先行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试点,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型微型企业。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的登记办法。推进浦东新区新兴行业企业加快发展,建立新兴行业跟踪研究机制,探索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规则。
3.改革相对集中的注册登记模式,探索建立与开发区需求相适应的分布式注册登记模式。全面优化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布局和注册登记流程,探索“一局多点、就近受理”的注册登记模式,进一步研究调整各受理点的受理范围,均衡各受理点的受理量,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提高服务效能。
4.推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程序,优化直接登记制、并联审批制以及联动登记制度。积极拓宽出资方式,鼓励外商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授予工商浦东新区分局外资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和交通运输企业的登记管辖权。
5.研究制定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注册登记办法,推动农村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允许以量化的村级集体资产出资,设立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为核心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家乐、农村经纪人、渔业养殖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大力提升服务效能,支持市场要素资源集聚,推进“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6.服务陆家嘴金融城建设,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为国家级金融要素市场、功能性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及其营运中心等在浦东新区积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创新注册登记办法,支持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产业链。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浦东新区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托登记注册研究工作。探索专业保理等行业市场准入和规范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7.服务“三区三港”联动发展,推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配合下放项目审批权,加快注册登记管理权限配套改革。在浦东新区开展航运经纪人试点,允许设立内外资航运经纪企业。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以与母公司住所相同。研究制定设立非银行系融资租赁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支持和规范融资租赁企业发展。
8.服务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化。积极推进外高桥保税区国家级国际贸易示范区创新建设。按照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为浦东新区各类贸易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鼓励各类高能级、有活力的贸易主体集聚。推动浦东新区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
9.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的示范效应,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加大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培育力度,发挥商标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使浦东新区成为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的地区之一。
三、加强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落实重点产业支持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区建设
10.努力突破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高技术服务产业、以移动视频为主的新兴服务业聚集发展,为企业入驻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积极做好世博地区、临港产业区开发和迪士尼项目的服务工作。支持做大做强总部经济,加快培育综合营运等各类功能性机构。鼓励和支持外资进入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领域,在浦东新区开展经营性内外资养老机构工商注册登记试点。
11.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聚焦张江”战略,推动张江打造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新兴科技城。支持浦东新区企业运用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推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引导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
12.加快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研究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推动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3.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推进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外高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金桥网络视听文化产业基地、临港国际影视产业园区等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为企业落户上述产业基地和园区提供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吸引外商投资文化产业和上述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文化服务领域。
四、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14.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以诚信管理为基础,将市场监管融入城市管理,积极建立完善街镇政府牵头、条块融合、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网格化城市综合管理和网络化社会综合治理,建设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和规范工作纳入对街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努力在浦东新区主要街区和重点窗口区域创建一批“零无证无照”示范街区。
15.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年检申报备案办法,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并以探索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为突破口,扩大无纸化年检。实施差别化年检措施,对重点园区、楼宇、要素市场内企业实行集中年检、上门年检,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企业年检的功能作用,支持和鼓励先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限制和逐步淘汰落后企业。
16.推进信用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推进相关行政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形成信用联动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在行业投资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形成信用制约机制;扩大信用信息的公开公示渠道和形式,形成企业外部信用监督机制。健全并落实对失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措施。
上海市工商局浦东新区分局是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责任主体,要把贯彻本实施意见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操作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各项政策跟踪评估,加强业务指导,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浦东新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开发区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使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发挥效应,努力为开创浦东开发开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